
余谭生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珠海软件著作权律师计算机软件许可协议的性质
2015-07-20 15:22:08 来源:
计算机软件作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类型之一,具有不同于传统著作权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它是用计算机能够理解和处理的语言来解决技术上的问题,从而“让计算机来做某些事,具有一种直接的实用功能”。0从内容上讲,涉及的是信息技术,而不是文化创作成果。因此,对计算机软件的法律适用及保护措施具有不同于其他传统作品的特殊性。
计算机软件是一种以在计算机上应用为目的的特殊的著作权客体。从功能上讲,其被利用只能通过在计算机上安装运行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凸显计算机软件财产价值的可复制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其安装运行中。安装的介质目前大多是光盘,这是计算机软件的外化物,是计算机软件这一智力成果的物质载体。通常情况下,用户要使用某一软件,需要向软件著作权人购买正版软件光盘。一般来说,购买一套正版软件,只意味着获得了一套软件的使用许可,即仅有权将该软件安装在一台电脑上运行。如要在其他电脑上使用该软件,应当另行购买或者另行取得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
当面对需要在多台电脑上安装某一软件的用户时,有些软件著作权人会通过发放开放式许可协议的方式进行授权。计算机软件的开放式许可,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用户发放的,允许其安装并使用超过其提供的安装载体数的许可文件。这种许可常常针对企业和机构户,由著作权人向用户提供一套或者几套安装介质及序列号,许可其在超过该套数的协议昕规定数量的计算机上进行批量安装。用户取得了许可协议,便意味着有权安装这些软件.其效力等同于购买了这些数量的正版软件,取得了该些数量的复制权。
I CHAT OK网是由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律师创办,国内第一家提供知识产权搜索服务的大型搜索引擎互动平台,也是全国最大的知识产权数据平台,我们的团队专注于研究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拥有20年办案经验,我们只代理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类案件,并提供最新、最快、最准的分析方案。了解更多知识产权资讯,请直接联系专业律师!(咨询热线:13808805110,网站:http://www.ichatok.com/index.php/home/dearcase/index.html
- 大家都在看

【长昊律所】 专注于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擅长民事、行政、刑事多重救济途径,为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