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谭生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怎么保护商业秘密?
2017-12-14 15:20:20 来源:邱戈龙
2017年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长昊商业秘密律师
摘要: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但由于其特殊性,其保护手段与其他知识产权不同。本文从商业秘密的法律性质着手,分析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手段的优势与缺陷,提出利用民法与多种知识产权的综合手段来保护商业秘密。
关键词: 商业秘密;法律性质;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保护已愈来愈引起人们的重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已成为全社会的呼声。不仅如此,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还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一、商业秘密及其法律性质
关于商业秘密的内涵,世界各国有着各种不同的解释。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 条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也就是说商业秘密具有“三性”,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
随着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 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作为竞争手段之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在加强,我国更是提出了要加快建设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然而在人们的观念中,一提到知识产权就仅将眼光局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这些传统的法律概念上,往往忽视了商业秘密也是在知识产权范畴之内的,它也可以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商业秘密虽然与传统的知识产权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但其在性质上仍属知识产权,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做好商业秘密保护的潜在价值可能会远胜过专利商标保护的价值。在1993 年9月2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 条对商业秘密作了规定,除此之外目前尚无在法律这个层次上有新的规定。不过工商行政机关的一些部门规章对于商业秘密有所涉及,譬如1995 年11 月23 日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正因为法律规定的简单,导致了企业对于商业秘密认识不清,衍生出种种问题。http://www.ichatok.com/
三、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一) 商业秘密的民法保护
民法保护是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重要一环,对于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民法保护中,应当准确界定商业秘密的权利归属,合理划分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依法判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一直是一大难题。一般来讲,认定侵权所需证据的提供,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由于商业秘密自身的秘密特性, 笔者认为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和“举证责任倒置”相结合的原则。请求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该商业秘密的合法来源;已采取的保密措施;侵权人使用的信息与该商业秘密相同或相似;侵权人有获取该商业秘密的条件;权利人因侵权所受损失。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被控告的侵权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获得或者合法使用的;其所使用或披露的有关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既不相同也不相似。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被控告的侵权人不能提供或拒不提供证据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权利人提供的有关证据,认定被控侵权人有侵权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名誉、荣誉等。其中,司法实践中最常用的是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在赔偿损失方面,我国法律坚持“赔偿直接损失原则”,权利人的间接损失一般不予赔偿。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 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民事赔偿额的确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受到侵害的权利人的损失可以计算的,赔偿额即为该损失额;损失额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行为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利润;损失额和利润均难以计算的,应坚持客观、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同类经营者、同类信息的平均获利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赔偿数额。同时,商业秘密侵权人还应当承担被侵害的权利人因调查其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违约金的适用以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http://www.ichatok.com/
(二) 商业秘密的多种知识产权的综合保护
由于商业秘密靠其拥有者本身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才能享有独占权,因此它得不到法律(指专利法)的保护,只能一靠自然保护,即用保密手段;二靠合同保护。合同保护又可分对内与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是企业与内部的员工订立技术保密合同,规定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以后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对外则是通过与对方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用保密条款,规定技术的接受方负有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凡违反合同中保密条款的,将受到有关合同法律的制裁。
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甚至比传统知识产权中涉及的商标、专利、版权保护更为重要。因此,必须建立一个民法、知识产权法的综合保护体系, 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竞争力,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http://www.ichatok.com/
- 大家都在看

【长昊律所】 专注于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擅长民事、行政、刑事多重救济途径,为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